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粤发〔2024〕2号)的要求,强化省科学技术厅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统筹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督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粤府令第27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实现科学高效、规范公正管理,提升项目绩效水平,《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4年11月26日印发,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