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奖励补贴
苏州市专精特新企业重视程度的持续提高,相应的奖励补贴办法也在不断优化,吸引了更多企业投身于长远发展的战略规划当中。这一行动不但有利于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还为苏州市的经济转型升级增添了新的动力。
以下是各区域的具体奖励金额情况:
苏州市
对国家级苏州工业园区
对首次认定为国家、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各类荣誉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累计不超过 100 万元、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的奖励(包含上级奖励资金)。
苏州高新区
对获得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产品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隐形小巨人企业)、市苏州相城区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单项冠军产品,分别给予最高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最高 50 万元、20 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省级苏州吴中区
对新获认定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奖励 200 万元、100 万元;对新获认定的江苏省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分别奖励 5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
苏州吴江区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 给予一次性奖励 50 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0 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20 万元;对当年度评定的苏州市“苏州姑苏区
暂无单独奖励
昆山市
对认定为昆山市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科技(隐形)小巨人企业,分档给予最高 50 万元的奖励;对获得省“太仓市
(1)新获得国家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50 万元奖励。新获得省级小巨人企业的奖励 30 万元;新获得省专精特新企业的奖励 10 万元。新获得太仓市小巨人企业的奖励 5 万元。
(2)对首次获得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太仓市小巨人项目,分别奖励 100 万元、50 万元、30 万元、5 万元。对已获得原省级小巨人,后又获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因奖励金额相同,不再重复奖励;对已获得原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进行差额奖励。
常熟市
(1)对通过认定的(2)落实认定激励,对首次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的企业,分档给予一次性财政资金奖励;对获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并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和产值同比上年均增长 20%(含)以上的,按照产业引领效果、行业领域影响力和预期综合社会贡献等因素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 200 万元。
张家港市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5000 万元以上且入库税收 300 万元以上且利润总额 100 万元以上的小巨人培育企业及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一)质效激励。申报年度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增幅超 15%的,给予不高于 20 万元的增长奖励。
(二)规模激励。申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 1 亿元、2 亿元、3 亿元、5 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 1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50 万元的资助。属于上台阶升级的,按级差进行资助。
(三)认定激励。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向社会公布,首次认定为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不高于 20 万元资助。
对小巨人培育企业及认定的小巨人企业在项目申报、土地保障、人才奖励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创新积分:首次获评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培育)、单项冠军产品 (此两项不重复得分),专精特新可重复享受,级差享受)首次获评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得 2 分。
张家港保税区:入选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培育)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产品、科技小巨人、单项冠军、隐形小巨人(高成长)企业给予 15 万元奖励;入选苏州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项目用地上给予优先保障。
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申报成功率行业领先,荣获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