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外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办理搬迁手续?
发布时间:2024-05-24 10:52:19
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因规模扩张或资源配置需要,往往面临着跨省搬迁的需求。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获得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办理搬迁手续这一核心问题,详细介绍企业在搬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步骤,帮助相关企业顺利完成跨地区的高企资格转移,确保其在新的注册地能够继续享受国家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第十八条规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受理时间
省高企协调小组办公室委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常年受理各市、县(市)、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的异地搬迁备案申请,视各地上报情况,原则上每月办理一批异地搬迁备案工作。由于异地搬迁(省外高企迁入)自推荐上报至公示一般需要3个月时间,请计划在本年内完成迁入手续办理的高企务必于9月中旬前整体迁入。
申请条件
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认定机构认定或认可并在有效期内整体迁移至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具体日期见高新技术企业跨认定机构整体迁移备案申请书。2、原认定机构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迁移备案申请书》(附件2,签字、盖章、填写日期),连同附件1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一式四份)提交至对应的街道(园区)或招商部门(联系方式见文末)。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准确性负主体责任。若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的通知》(苏高企协办〔2020〕7号)有关要求,对迁入企业进行全面现场核实。经核实后符合规定的,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的报告,并在报告中明确企业属于《工作指引》中“整体迁移”的情况,符合《认定办法》有关规定(加盖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公章)。上报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继续有效,报全国高企认定管理部门备案并公告,重新核发游艇会yth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