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条件
发布时间:2024-05-30 13:43:02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条件,帮助您顺利完成申报,实现企业的科技飞跃。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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