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验收吗?验收注意事项
1、申报条件符合性:确保中心完全符合《无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中设定的所有申报条件,包括研发方向、研究内容、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2、销售收入与研发投入:上年度的销售收入不应低于20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绝对值不低于300万元。
3、研发人员队伍:必须有一支由至少10人组成、技术熟练、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并且组织结构应明确合理。
4、研发设施设备:拥有适当规模的专业技术领域研发设备和不少于300平方米的独立集中的研发场地。
5、知识产权申请:上年度的专利等知识产权申请数至少达到1项以上。
6、相关表格提交:如果依托单位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需要提交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表等相关表格,并确保研发费用数值相符。
7、申报限制:原则上一家单位只能申请一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8、材料准备与提交:根据项目合同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和考核指标,准备项目验收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打印装订和电子版报送。
9、材料审核与报送:各市(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连同汇总表电子版一起报送至市科技局。逾期不报送材料的将视为放弃验收。
10、重大事项变更报告:若承担单位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如名称变更、停产、破产等,需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由科技主管部门确认后单独提交。
11、真实性承诺: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信用承诺。如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12、专家评审: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按照合同对参加验收的中心进行评审,并将结果上报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