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新型研发机构2023年发展报告(2022年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17:16:03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跟踪了解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6〕145号)要求,现将填报省级 一、填报对象
第一至第七批有效期内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见附件)。
二、填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单位组织本单位推荐的省级 三、填报流程
网上填报流程: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后续管理-选择“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绩效测评-起草报告-添加。封面报告类型选择“年度报告”,报告年度“2022年”。
四、联系方式
(一)系统操作:0591-87882011。
(二)业务咨询:规划与政策处,0591-87305039。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