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型研发机构申报重点
发布时间:2020-02-10 12:57:46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控制度健全完善;
(二)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研发服务等;
(三)拥有开展研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需的条件和设施;
(四)具有结构相对合理稳定、研发能力较强的人才团队;
(五)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出资方投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收入,政府购买服务收入以及承接科研项目获得的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