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7 17:24:46
京科基金字〔2020〕49号
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2020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海淀原始创新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格式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申请,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申请,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并签名。以上材料需扫描形成1个完整的PDF文件 ,于2020年12月16日16时前发送至bjnsf04@kw.beijing.gov.cn,逾期不受理。异议申请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郭凤桐,王军勇;
联系电话:66154813,88491860。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