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绿色工厂
发布时间:2025-05-07 16:14:28
建立工厂绿色分级评价机制。制定本市工厂绿色分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对工厂绿色发展水平由低至高依次评为一级至四级。在京从事实际生产的科研类单位以及在京总部企业在津冀地区的工厂,可参考本市工厂绿色分级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进行分级评价。
(一)绿色发展一级工厂。工厂有一定的绿色发展基础。企业应强化绿色发展理念,重视并积极关注绿色发展指标,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
(二)绿色发展二级工厂。绿色制造水平基本达到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应将绿色发展纳入整体战略,对标绿色工厂评价要求,针对性开展绿色提升。
(三)绿色发展三级工厂。绿色制造水平达到本市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基本要求。企业应持续关注自身绿色发展指标,不断提升绿色化水平。
(四)绿色发展四级工厂。绿色制造水平处于行业先进,基本达到本市关于国家级绿色工厂推荐要求。企业应积极跟踪国内外绿色低碳发展前沿技术,应用先进适用绿色低碳和数字化、智能化技术,持续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市级绿色工厂绿色发展分级评价原则上应达到三级水平,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分级评价原则上应达到四级水平。